需要提供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包括各种文件和记录,例如借条、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银行记录和视听资料等等。
需要提供债务人的相关信息。
如今,公司之间的分立合并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为了逃避债务,许多公司会借分立或合并之机更改名称和住所,导致债权人难以找到它们。此外,有些公民为了逃避债务,会经常迁移住地户籍。因此,债权人必须注意保留搜集债务人的信息资料。对于公司来说,债权人需要保留其经营证照复印件、银行账户、公司法人或负责人及股东的个人信息等。这些信息可以帮助债权人确定债务人的财产和责任,并在必要时采取法律行动。对于自然人來說,债权人需要保留其身份证复印件、工作单位名称地址等个人信息。此外,债权人还需要搜集债务人的财产信息,例如房产、汽车等,以便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时,能够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来追回债务。债权人应该了解债务人的情况,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保留债务人的信息资料可以帮助债权人更好地了解债务人的情况,并在必要时采取法律行动。
需要具备债务人的财产线索。
许多债务人声称自己没有偿还债务的能力,但实际上他们可能会隐匿财产。对于欠债的公司,获取其财务状况通常比较困难,但可以通过大致了解其经营状况和员工的收入状况来获得一些信息。对于欠债的自然人,可以了解其单位的其他职工的收入状况以及其家庭的消费状况。此外,在诉讼时效方面,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对于债务问题而言,从债务到期而对方拒绝归还时起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一旦诉讼时效中断,期间将重新计算。因此,如果想保护自己的权益,应及时采取行动,了解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并保留相关的证据。如果债务人拒绝归还债务,应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便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