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恶意诉讼怎么处理
有句话说得好:不怕流氓会打架,就怕流氓有文化。现今有些债务流氓他不搞暴力威逼的一套,而是走法院起诉程序。有债务人陈某欠了黄某50万元债务,他并没有积极筹钱还款,而是想方设法躲避债务。
陈某居然控告黄某有黑恶势力背景,声称借给他的钱也是从金融机构信贷出来,拿来放高利贷的。这高利贷的罪名可不小,可是要承担《刑法》责任,面临坐牢的。当黄某收到法院传票那一刻,整个人都懵了,毕竟自己从未有过什么前科。
陈某起诉完后,还不甘心,散播流言给黄某周围朋友,以及同住小区的居民。并聘请几个纹身的混混当面叫黄某“大哥”,还用黄某的名字伪造一叠放高利贷的账目。一时之间,被告人黄某都遭受到大众的议论和白眼,好几单正规的生意也都搞黄了。
经过法院调查审理,发现陈某大部分证据都是虚假的,为了逃避债务故意损害了黄某的名誉权和合法利益,属于恶意诉讼。最后法院判决陈某归还黄某50万债务外,还责令其赔偿黄某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并公开声明消除流言影响。同时,陈某还由于做了虚假诉讼,扰乱了法院秩序,浪费司法资源,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恶意诉讼的定义。
恶意诉讼是指当事人通过法院起诉的手段,牺牲对方的利益来换取自己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就像上面所说的,老赖陈某想牺牲掉债权人黄某的合法利益,来换取自己在50万债务中脱身。那么如何认定对方为恶意诉讼呢?
首先,得看对方有没有做虚假证据,就像陈某伪造高利贷账目和雇佣流氓来当托,很明显就是恶意诉讼。
其二,不符合法律法规,也没有合理理由的起诉。比如:民法就有规定,原告不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法院可不予或者驳回起诉。但是,有些老赖起诉的手段过于复杂,导致法院立案前审理阶段不易被发现,直到开庭审理才发现。有号称“分公司的法人”吕某就以“债权人朱某,欠下自己总公司200万为由,拒绝还款150万。”法院经过审理发现,吕某所属的公司关系并非所谓的“总分公司”关系,而是“母子公司”关系,吕某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母公司的债务不相关,所以他不是“200万债务”的直接利害关系人,被驳回诉讼,同时判吕某归还朱某150万欠款。有些老赖就喜欢用这种不符合法规的诉讼,来拖延时间,逃避债务责任。
二,恶意诉讼的该如何处理。
有债权人一生清清白白,因此莫名接到法院传票就慌了神,甚至还有过分自信的。例如:黄某被老赖加以各种莫须有的罪名起诉,黄某觉得自己做人坦坦荡荡,于是连律师都不请。结果老赖精心做好虚假证据,又有专业知识的律师做靠山,一度让黄某在法庭上被“打”得毫无还手之力,最终败诉。直到二审上诉,他请了专业律师,并详细做好证据收集,才最终还原清白。
北方猎人北京要债公司提醒各位债权人:在面对恶意诉讼时,第一步要让自己镇定下来,根据原告控诉的罪名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并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做辩护人。这样对于老赖出示证据时可以当庭质问,并提供反证,这样法院会查明事实依法判决。
如果老赖用恶意诉讼干扰自己的生活,耽误工作,你可以要求相应的民事经济赔偿,比如与名誉权有关的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对于乱做证据的虚假诉讼,可向法院申请追究老赖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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