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今年3月份我森林之光商务调查公司接到来自天津经营医疗器材孙先生的电话,因在山东一家医疗保健器材公司在前年向孔先生公司进一批机器后至今还没付款,总共欠了42万人民币。后来朱先生自己等人也上门催款,都被其拒绝。
首先我调查债务清欠组人员接到消息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先对该公司的经营情况,还有公司法人经济状况进行初步了解,发现这家公司经营还不错,公司法人孔某,自己拥有“奥迪”车一辆,青岛某高档小区有套别墅。结合上述情况,可以确定孔某对欠孙先生的款是有偿还能力的并且属于恶意拖欠。对此情况,债务追收组人员提前计划好安排,先派人守住公司,再安排专业调查人员到其公司找孔某,对他说,如果不立马还款的话,调查人员已经在门外,并在公司挂上“欠债还款”等大幅横条。孔某见事不妙,很快答应还钱。果不其然,当天下午朱先生就收到孔某的欠款42万。孙先生对此事感到万分欣喜,得到应得的报酬,孙先生对本公司办事效率夜同时也给予了肯定及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