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猎人北京要账公司
提起“老赖”,真让人愤恨不已,“有钱有房不还钱”,无理无德,无法无天。上世纪50年代,我曾与一个“老赖”打过交道,认清了他们的丑恶嘴脸。
那时,我的伯父在城里养马车搞运输,一个50来岁的男人买车具时有困难,借了伯父百余元。当时人们的月收入只有十几元,这百余元钱可是普通人家半年多的收入呢!对方说好一个月内还账,可是一年过了,也不见一面。于是,伯父让我与兄长二人前去索要。不料这人当面不承认有这回事。隔了几天,我和伯父又请来一名亲戚,是个膀大腰圆的粗壮后生,为我们壮胆。找到那家人,他看势头不对,跪下求饶,承认是借了钱,当下没钱还不了,他一会哭,一会闹,一副可怜状。伯父见他家境困难,面对如此无赖无计可施,以后也就不了了之了。伯父说:“咱哪有空和他磨时间,权当救济穷人算啦!”可是从来也没听到那人一句感谢的话,连一次面也都没见,“老赖”让伯父伤透了心。那时法制不健全,有理无处诉,只能自讨苦吃。
日前读了《太原晚报》刊登的《574名“老赖”已被追究形式责任》一文,想起以往和“老赖”交手的经历,让我感到大快人心,真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我们现在是法治社会,任何事情都有法可依,有法律作保证,就不容“老赖”肆意耍赖。我认为要让“老赖”不再耍赖,必须三管齐下。一是提高文明素质,讲道德,懂礼貌,知法守法;二是要识破“老赖”的阴谋诡计和使用的各种花招,讨债人要穷追不舍,追债到底,绝不留情;三是要以法律为武器,严格执法,毫不手软,对“老赖”必须依法惩处。
奉劝“老赖”们要讲文明道德,提高法治观念,严格律己,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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